中国网1月23日讯 据国家统计局全国农村贫困监测调查,按现行国家农村贫困标准测算,2019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551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109万人,下降66.8%;贫困发生率0.6%,比上年下降1.1个百分点。

分三大区域看,2019年末农村贫困人口均减少,减贫速度均超上年。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323万人,比上年减少593万人;中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181万人,比上年减少416万人;东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47万人,比上年减少100万人。

分省看,2019年各省贫困发生率普遍下降至2.2%及以下。其中,贫困发生率在1%-2.2%的省份有7个,包括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贫困发生率在0.5%-1%的省份有7个,包括山西、吉林、河南、湖南、四川、陕西、宁夏。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累计减少超过9000万人。截至2019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末的9899万人减少至551万人,累计减少9348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的10.2%下降至0.6%,累计下降9.6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