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月14日讯(记者 董小迪)记者从海关总署获悉,2019年,民营企业首次超过外商投资企业,成为我国第一大外贸主体。2019年,民营企业进出口13.48万亿元,增长11.4%,拉动外贸增长4.5个百分点,占我国外贸总值的42.7%,比2018年提升3.1个百分点。其中,出口8.9万亿元,增长13%;进口4.58万亿元,增长8.4%。

2019年,有进出口实绩的民营企业达40.6万家,比上一年增加了8.7%,民营企业主体活力提升。民营企业对各个主要市场出口均呈增长态势,在保持传统市场优势的同时,对东盟、拉美、非洲等新兴市场出口分别增长25.6%、11.4%、15.6%,均高于全国增速。

此外,借“一带一路”倡议和区域综合成本比较优势,中西部民营企业快速发展。2019年中、西部地区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速分别达28.3%和22.4%,增幅比东部地区高19.5个百分点和13.6个百分点。民营企业进出口增幅前4位的省份分别是西藏、湖南、广西、安徽,均处于中西部地区。

海关总署副署长邹志武表示,海关准备研究出台专门针对民营外贸企业关注问题的具体措施,研究更具体、更有针对性、更惠及企业的支持措施,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