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2月31日讯 日前,广东省肇庆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冯敏强(副厅级),通化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姜洪涛(副厅级)因涉嫌受贿罪被公诉。

中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5年至2016年,被告人冯敏强利用担任怀集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县委书记,高要市委书记,肇庆市副市长,肇庆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姜洪涛在担任吉林市桦甸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吉林省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处长、国家检察官学院吉林分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本人或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在企业融资、享受政府相关收费减免待遇、结算工程款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郭泽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