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2月27日讯 近日,天津市纪委监委、山西省纪委监委分别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公款旅游

2018年7月,天津市津南区教育局安全科原科长马长杰以参加校园安全培训为名,将某社会培训机构寄送的培训广告报区教育局签批后,带领局属7个基层单位有关人员抵达新疆,先后赴天山天池、吐鲁番等多个景区游览,行程长达9日。其间,马长杰等8人仅象征性参加了乌鲁木齐市某小学的讲座,且讲座内容与培训无关。返津后,上述8人公款报销了培训费、差旅费等费用。

2019年9月,马长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其他违纪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2018年9月,晋煤集团金驹实业公司原工会主席李秋社借组织单位劳模外出疗养之机,违规安排包括其亲属在内的无关人员一同外出,并以虚列劳模人数等方式,违规报销旅游等费用。

2019年10月,李秋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违规接受旅游安排

2016年4月,临汾市霍州市人社局人力资源交流中心副主任晋慧敏、王华荣等人赴苏州考察期间,违规接受相关企业提供的旅游安排,并由该企业支付有关费用。

2019年11月,晋慧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华荣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私车公养

天津市东丽区公务用车改革后,该中心保留公务用车1辆,配备公务加油卡2张。2016年11月,东丽区张贵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胡春风以用私家车办公为由,占有1张公务加油卡。2016年11月至2018年6月,胡春风使用该卡为其私家车加油,金额共计1.3万余元。

2019年10月,胡春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上交。

违规借用车辆

2016年初,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原反贪局局长杨志强利用职务影响,违规向某私营企业借用车辆供其本人及亲友使用,直至2018年12月组织核查时才予归还。此外,杨志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

2019年9月,杨志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2016年至2018年春节、中秋节期间,天津市河北区望海楼街道原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刘伟违规收受服务对象张某赠送的中华烟、五粮液白酒、螃蟹券等礼品,价值共计9800元,并利用职权为张某违规申领低保金及临时救助金提供便利。

2019年12月,刘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已折价上交。

2016年10月至2018年12月,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科员薄连生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接受中介人员张某请托,在办理二手房相关业务时,为张某提速办件提供便利。其间,薄连生先后4次接受张某微信转账的好处费,共计4000元。此外,薄连生多次于年节期间,接受张某赠送的总价值4000元的购物卡及现金。

2019年11月,薄连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9年1月,晋城市陵川县人民法院原常务副院长田广平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两次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烟酒等,价值共计6万余元。

2019年1月,田广平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违规发放并领取奖金

2018年,天津市文物公司未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在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外,违规将税务部门返还的代扣代缴税款手续费全部作为奖金,先后分3次向天津市文物公司原党总支书记、经理刘光欣、副总经理信志刚、姜佰国等人员发放,共计11.8万余元。

2019年9月,信志刚受到政务记过处分;2019年11月,刘光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姜佰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违规接受宴请

2019年7月2日,运城市闻喜县河底初中副校长马程亮等人违规接受学校餐厅承包人张某组织的宴请。

2019年9月,马程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编辑:金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