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2月26日讯 近日,国家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局下发关于加强老年护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增加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床位数量、服务供给,提高老年护理从业人员服务能力,丰富老年护理服务模式。

通知提出,推动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护理院、康复医院等。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护理站、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增加辖区内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数量。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和增加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床位。

通知鼓励二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为老年患者提供住院医疗护理服务。护理院、康复医院、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等医疗机构要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老年患者提供护理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积极为老年患者开展延续性护理服务,将机构护理延伸至社区和居家。有条件的可以设立家庭病床、日间护理中心或 “呼叫中心”等,为老年患者提供居家护理、日间护理服务。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多种方式,为老年患者提供疾病预防、医疗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一体化服务。

通知要求,提高老年护理从业人员服务能力,重点加强对二级医院、护理院(站)、护理中心、康复医院、康复医疗中心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士的培训,提升其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护理,老年心理护理等老年护理专业技术水平,特别是为失能老年人提供护理服务的能力。

通知还要求,各地将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相关医疗机构纳入到医联体建设中,充分发挥大型医院优质护理资源的帮扶带动作用,借助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以及远程医疗等形式,帮助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老年护理服务,惠及更多老年患者。

(编辑:金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