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1日,国台办召开“26条措施”政策解读专题记者会。中国网 孙宇 摄
中国网12月11日讯(记者 赵晓雯)近年来,台湾青年在大陆的就业创业受到外界高度关注。11月4日,国务院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商中央组织部等20个部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26条措施”)提出,符合条件的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和示范点可以申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
对此,科技部港澳台办公室副主任徐捷表示,出台此项措施旨在明确符合条件的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和示范点可以申报并享受政策优惠,这将为基地和示范点发展和台湾青年来大陆创新创业创造更好环境。广大台湾青年可以在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和示范点等平台内,享受政策便利,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交流、创业,实现共同发展。
2018年11月,科技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和教育部共同发布了《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根据该通知,对于申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成功的就业创业基地和示范点,可以享受相关税收优惠。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费;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据介绍,目前,我国共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980家,国家大学科技园115家,国家备案众创空间1949家,已形成较为完善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和科技创新产业培育平台。自2015年以来,已有20个省市设立了76个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和示范点,涵盖园区、学校、创业孵化器、企业和社会团体等各类平台,逐步成为两岸青年交流的重要桥梁和台湾青年来大陆实习就业创业的重要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