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机关正门。中国网记者 金慧慧 摄
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
今年的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