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1月28日讯(记者 金慧慧)顺应中国企业“走出去”对涉外法律服务的需求,司法部大力支持中国律师参与涉外法律服务,培养高素质涉外律师人才,健全完善保障政策。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表示,要推动中国律师事务所“走出去”,努力做到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到哪里,涉外法律服务就跟进到哪里。

中国企业“走出去”亟需涉外法律服务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步伐逐渐加快,大量中国企业“走出去”到海外投资、并购,随之而来的跨国纠纷案件和法律事务也呈明显上升趋势。

商务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至今,全球对我国发起的贸易救济案件中,反倾销案件共606起、反补贴130起、保障措施155起,分别占全球发起的贸易救济案件中反倾销案件的30%、反补贴案件的44%、保障措施的90%。

有统计显示,截至2018年,中国已连续23年成为全球遭遇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连续12年成为全球遭遇反补贴调查最多的国家。

对此,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表示,要推动中国律师事务所“走出去”,努力做到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到哪里,涉外法律服务就跟进到哪里。

他指出,要大力支持中国律师参与涉外法律服务,在国家重大涉外经贸活动中发挥更大作用。培养高素质涉外律师人才,增强涉外律师国际竞争力。健全完善保障政策,为中国律师“走出去”提供政策支持。

建立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队伍

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局长周院生介绍,2017年到2022年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将培训一支通晓国际规则、具有世界眼光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队伍,主要从事国际投资和并购,反倾销、反垄断,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以及国际商事仲裁等领域的法律服务。

司法部每年向国家申请400万的财政专项经费,用于支持涉外法律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全国律协每年都会组织开展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培训活动。

2019年3月,司法部决定建立全国涉外律师人才库。经各地组织申报和初审,司法部组织集中审核,形成了《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名单》。

围绕建立一支通晓国际规则、具有世界眼光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队伍的目标,各地多措并举,推动涉外法律队伍培养。

北京共有涉外律师2200余人,占律师总数的6.5%。其中,170人入选《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名单》,占比17.21%;全国律协“一带一路”跨境律师人才库中北京律师21人,占中方律师的25%;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中北京律师45人,占总数的7.1%。

据介绍,北京市加强与境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深度合作,建立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初步形成了基础业务教育、后备人才培养、高端人才选拔的梯次进阶工作格局。

北京市律协与北京大学、美国芝加哥肯特法学院签署协议,以录取学校学费总额的80%为上限,给予每名律师最多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无息借款资助。目前,已举办肯特法学院法律硕士培训项目16期,参加律师400多名。

广东不断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保障力度,将涉外高端法律服务人才纳入《广东省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实施方案》《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的实施方案》。

浙江省政府承担培训经费,分期分批对全省层层选拔的100名律师进行“两反一保”调查与诉讼的专业培训,并从中再选拔30名律师,赴国外进行半年的培训和实习。这30名律师成为浙江从事“两反一保”法律服务业务的中坚力量。

打造涉外法律服务平台

搭建涉外法律服务平台,将涉外法律服务市场与资源衔接起来,是各地发展涉外法律服务的不二选择。

2010年,浙江省司法厅、省商务厅、省律师协会联合组建了由50名律师组成的“浙江省对外贸易预警示范点律师服务团”,为专业律师和外贸企业牵线搭桥。服务团到50个省级对外贸易预警示范点及396家相关企业,收集了各行业遭遇的具有典型意义的涉外法律问题69个,对90%以上的问题现场给予答疑。

广东省将涉外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作为一项品牌来打造,成立省“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究中心和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开发“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网和粤港澳律师人才网,举办中国(广东)“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论坛,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涉外法律服务。

去年共办理涉外法律事务近12.7万件‍

司法部提供的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律师共办理涉外法律事务近12.7万件,其中跨境投资并购类近1.5万件,占11.76%,知识产权类7.4万多件,占58.56%,“两反一保”类800多件,占0.6%,在境外参与诉讼、仲裁3400多件,占2.7%,其他3.3万件,占26.33 %。

从涉外法律服务客户类型看,中国国有企业1600多家,占6.82%,中国民营企业6900多家,占28.68 %,其他类型企业1.5万多家,占64.51%。

截至2018年底,中国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共122家,其中在美国 24家,占19.67%,在欧洲国家17家,占13.93%,在亚洲国家和地区53家,占43.44%,在其他国家和地区28家,占22.95%。2018年,中国律师事务所在境外分支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事务3.2万多件,收入19.9亿元人民币。

与此同时,共有来自23个国家和地区的250家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大陆)设立了302 家代表机构,其中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230家,香港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 62 家,台湾律师事务所驻大陆代表机构10家。11家港澳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5家在上海自贸区设立代表处的外国律师事务所与中国律师事务所实行联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