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1月21日讯 日前,因涉嫌受贿罪,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委原书记田理明(正处级),海南省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朱永盛(副厅级),山西省晋城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原党委第一书记程琳(副厅级)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蔚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田理明,在担任枣强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其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朱永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和非法收受陈某文、陈某明等人给予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张某飞、杨某平等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黄某昌、洪某频等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其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阳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程琳,2000年至2018年在担任沁水县委副书记、县长,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工程款结算、项目审批、煤矿承包、煤矿安全检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郭泽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