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1月20日讯 日前,中国船舶工业物资华东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周凤祥(副局级)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一案,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湖北省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陈新林(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向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周凤祥于2007年至2012年,利用担任中国船舶工业物资华东有限公司、上海华办船舶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处处长、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融资借款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给予的人民币共计672万余元;于2009年至2011年,利用担任中国船舶工业物资华东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钱款共计人民币563万元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新林利用担任鄂州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常务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被告人陈新林任鄂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期间,超越职权违规决定返还土地出让金,违规干预行政执法活动,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郭泽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