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1月19日讯(记者 李高思)18日,商务部就今年利用外资工作情况举办专题新闻发布会。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宗长青在会上表示,今年利用外资保持稳中有进态势,预计全年吸收外资规模将继续保持稳定。乐观判断,全年“稳外资”目标能够实现。

宗长青表示,从总体上看,我国没有出现大规模外资撤离情况。下一步,将根据外资产业布局调整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会同中西部地区各省份进一步研究,拿出更多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引导外资更多投向中西部地区。

1-10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长6.6%

宗长青透露,2019年1-10月全国新设外商投资企业33407家,实际使用外资7524.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6%。10月份当月实际使用外资692亿元,增长7.4%。

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吸收外资较快增长。1-10月,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5383.5亿元,增长13.5%。高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资2224.8亿元,增长39.5%,占比达29.6%。高技术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786.9亿元,增长5.5%。高技术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1438亿元,增长69.3%。‍

同时,长江经济带、自贸试验区吸收外资明显增长。东、中、西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分别增长6.8%、6%和5.2%。长江经济带实际使用外资3683亿元,增长8%,占全国比重达49%。自贸试验区实际使用外资1083.9亿元,同比增长23.9%,占比达14.4%。

另外,亚洲地区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大幅增长。香港地区、澳门地区、新加坡、韩国投资同比分别增长10.5%、56.2%、31.7%、23.9%;“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东盟实际投资额分别增长19.3%和22.1%。

“组合拳”提振外国投资者对华投资信心

宗长青在介绍我国促进外资情况时表示,今年商务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稳外资”工作部署,主要牵头或协同推进了六方面工作。

着力完善外资法律体系。推动出台了《外商投资法》,加快配套条例制定,并牵头开展相关法规规章“立改废”工作,配合推动出台《营商环境条例》,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等制度,努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着力推出稳外资政策措施。近期,国务院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了20条57项具体的政策措施,包括深化对外开放4条13项措施;加大投资促进力度5条10项措施;深化投资便利化改革3条10项措施;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8条24项措施。

“与以往文件相比,《意见》主要有三个特点:政策措施更加全面深入;对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的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着眼于增强外商投资企业的获得感,对前3份文件的部分政策措施进行了深化、细化。”宗长青介绍说。

着力推进对外开放。发布了2019年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全面清理负面清单以外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

着力引导外资投向。发布2019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引导外资投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以及中西部地区。  

着力强化投资平台功能。报请国务院批复山东等6个省区设立自贸试验区,增设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报请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

着力提升投资促进水平。指导各地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服务体系,建立外商投资企业跟踪服务机制,开展“跨国公司西部行”活动,开展多双边投资促进活动等。宗长青强调,特别是我国连续两届成功举办了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对于引进外资产生了明显的投资溢出效应。

“总体看,今年我国在促进外资方面形成了‘组合拳’,有力提振了外国投资者对华投资信心。”宗长青说。

全年“稳外资”目标能够实现

1-10月全国新设外商投资企业33407家,实际使用外资7524.1亿元,同比增长6.6%。10月份当月实际使用外资692亿元,增长7.4%。“总体看,我国今年利用外资保持了稳中有进态势。”宗长青表示,预计全年吸收外资规模将继续保持稳定。

宗长青介绍,今年利用外资的特点是稳、多、优。“稳”是指吸引外资的规模保持平稳。1-10月,吸引外资同比增长6.6%,说明外国投资者对华投资保持了较好的信心和预期。“多”是外资大项目比较多。今年以来,五千万美元以上的大项目有1300多个,同比增长了5.4%。巴斯夫、埃克森美孚、特斯拉等百亿以上级别的大项目加快落地。“优”是外商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呈现较快增长,且增长幅度较明显。高技术产业引资规模已占整个引资规模近三成。高技术产业里,高技术服务业又成为亮点,增幅达70%。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举措,形成‘组合拳’。这些举措进一步巩固了我国吸引外资的优势,乐观判断,今年全年‘稳外资‘目标能够实现。”宗长青说。

引导外资更多投向中西部地区

宗长青表示,当前虽然有少数东部沿海、外向型、附加值较低的外商投资企业,出现了转移生产环节现象,但这是市场机制作用引起的正常的企业经营行为。“从总体上看,我国没有出现大规模外资撤离情况。从一些外国商协会有关调查报告看,大多数外商投资企业以我国国内市场为目标市场,仍十分看好在我国投资前景,具有较强的投资信心。”

谈及如何促进中西部地区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宗长青透露,“我国在出台招商引资政策措施时,也引导东部沿海地区外商投资企业向中西部转移。”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已经出台的鼓励外商投向中西部地区的政策措施,加大宣传解读力度,并指导中西部地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同时,根据外资产业布局调整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商务部将会同中西部地区各省份进一步研究,拿出更多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引导外资更多投向中西部地区。

《外商投资法》司法解释正抓紧制定

“当前,我国利用外资还面临不少挑战。”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叶威表示,目前,商务部以《外商投资法》出台为契机,正在加快完善外商投资促进、保护和管理等制度体系,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叶威介绍,商务部目前正在制定配套条例。司法部会同商务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已就《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上网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外商投资法》司法解释也在抓紧制定,以确保《外商投资法》实施后能妥善解决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关注。

清理相关规定。国发23号文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抓紧清理相关法律规定,修改或废止与《外商投资法》规定不相符的内容,确保涉及《外商投资法》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发生冲突。目前,清理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进展。

开展培训解读。自今年下半年开始,商务部已为全国商务部门开展了相关培训,指导各地准确理解和把握《外商投资法》重大意义,为贯彻落实提供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