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1月18日讯 据证监会消息,为适应期货市场发展和监管实践新情况,加强期货交易所一线监管,完善期货交易所监管规则,证监会对《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完善了期货交易所内部治理结构。增加监事会组成、职责和产生方式等内容;优化会员大会召集、表决方式等规定,提高相关规范科学性。

完善了期货交易所一线监管规则,防范市场风险。增加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管理规定,明确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定义、具体情形以及认定要求等内容;规定期货交易所应明确会员对客户交易行为的管理责任。

增加了对外开放相关规则。落实《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原则》要求,增加期货交易所合格中央对手方地位、理事会应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净额结算以及结算最终性等相关规定;同时,原则规定境外期货交易场所、境外结算机构在境内开展业务,应当遵守国家相关规定。

进一步完善业务规则。要求期货交易所应在自律规则中明确可以作为保证金的有价证券的种类、基准计算标准以及折扣率等内容;明确期货交易所组织期货交易,应当在行情发布、机柜托管、信息系统接入、订单报送等方面公平对待市场参与者。

证监会欢迎社会各界对《办法》提出意见,证监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对《办法》作进一步修改并履行程序后发布实施。

公众可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可登录中国证监会网站(http://www.csrc.gov.cn),进入首页右侧点击“公开征求意见”栏提出意见。也可通过传真(010-88060548)、电子邮箱(qihuobu@csrc.gov.cn)、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邮政编码:100033)反馈。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5日。

(编辑:董小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