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1月12日讯(记者 金慧慧)近日,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和相关省(市)政府联合印发《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汾渭平原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提出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目标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汾渭平原2019-2020年秋冬季目标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

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共41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面积35万平方公里。区域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钢铁、化工等重化产业集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行业企业数量众多;煤炭消费量居高不下,生物质锅炉保有量大;公路运输比例高,柴油车和船舶污染问题突出。

虽然近年来长三角地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持续改善,但改善成效还不稳固,季节性差异明显,秋冬季期间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PM2.5平均浓度是其他季节的1.8倍左右,重污染天数占全年90%以上,空气质量整体改善的关键在秋冬季。

方案在确定长三角地区各城市2019-2020年秋冬季(2019年10月1日-2020年3月31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时,考虑污染重的城市多削减,改善幅度小的城市多削减,重点城市多削减,PM2.5年均浓度达标的城市不设置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具体目标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2%。

根据长三角大气污染特征,方案还提出针对性攻坚措施,深入落实各地已出台化工、钢铁等产业结构调整任务,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全面开展生物质锅炉整治,大力推进长三角互联互通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老旧车船淘汰,加大柴油车和车用油品监管力度。

汾渭平原包括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含陕西省西咸新区、韩城市),面积约15万平方公里。区域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产业结构偏重,煤、焦等占比较大,工业排放量大,污染治理水平亟待提高;能源结构以煤为主,清洁化利用水平偏低,燃煤污染特征明显,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污染影响突出,环境空气二氧化硫浓度是全国的1.7倍;煤、焦炭等大宗货物以公路运输为主,过境车辆排放量大,机动车排放污染问题突出。

2018年,汾渭平原PM2.5浓度58微克/立方米,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基本相当,较2015年下降4.9%,下降幅度远低于其他区域。特别是秋冬季期间,PM2.5平均浓度是其他季节的2倍左右,重污染天气频发,重污染天数占全年90%以上。

方案在确定汾渭平原各城市2019-2020年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时,同样考虑了上述原则,具体目标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

根据汾渭平原大气污染特征,方案也提出了针对性攻坚措施,推动焦化行业结构升级,在保证温暖过冬的前提下,集中资源大力推进散煤治理,2019年采暖季前完成散煤治理198万户。加快推进煤炭、焦炭运输“公转铁”,山西省全面推进重点煤矿企业接入铁路专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