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1月5日讯 内蒙古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4日发布消息称,2019年1月21日,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向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郑俊怀的两次减刑裁定提出纠正意见。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经重新审理,于2019年11月1日依法撤销对郑俊怀的两次减刑裁定。2019年11月4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裁定向郑俊怀送达,同日,已对郑俊怀收监。


图片来源: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截图

(编辑:金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