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0月25日讯(记者 董小迪)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近日举行分组会,审议社区矫正法草案。草案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谢广祥建议在草案中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社区矫正中心。
全国人大代表黄美媚建议增加规定,社区矫正机构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社区矫正警察,在社区服刑人员脱离监管、违反监管规定、发生违法犯罪或者危害社区安全的行为时,及时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