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0月25日讯 因涉嫌受贿罪,全国人大原内司委副主任委员、云南省委原书记秦光荣,云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主任和正兴(正厅级),安徽省公安厅原副巡视员王辉(副厅级),广东省珠海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梁元东(副厅级),海南省三亚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王铁明(副厅级)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
秦光荣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秦光荣作出逮捕决定。
和正兴涉嫌受贿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和正兴作出逮捕决定。
王辉涉嫌受贿一案,由安徽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辉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亳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梁元东涉嫌受贿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梁元东作出逮捕决定。
王铁明涉嫌受贿一案,由海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铁明作出逮捕决定。
上述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金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