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0月23日讯(记者 董小迪)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近日举行分组会,审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针对在离婚过程中藏匿孩子争夺抚养权行为,全国人大环资委委员谭琳建议规定藏匿孩子的法律责任。

“离婚过程中抢夺、藏匿孩子的情况比较突出,对未成年人的身心造成很大伤害。”谭琳建议增加规定“离婚时,任何一方不得采取藏匿未成年子女方式争夺抚养权。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时,可以作出不利于藏匿一方的判决。”

谭琳还认为,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意见,建议增加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听取8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