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0月23日讯(记者 董小迪)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近日举行分组会,审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法律禁止“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同居”行为,因“第三者”导致离婚的,婚姻无过错方有权向“第三者”索赔。
草案明确,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全国人大代表黎霞建议,增加“禁止明知另一方有配偶而与其同居”规定,禁止在明知对方有配偶情况下当“第三者”。
草案规定,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其他重大过错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张伯军建议,将“婚外不正当男女关系等对于婚姻有严重侵害的行为”也列入该项规定,在民事层面给予无过错方充分的权利救济,以保障其人格尊严和财产在法律上得到公平的保护。
黎霞还建议增加规定“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结婚或同居的,对方的配偶有权请求其配偶之外的另一方给予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