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0月22日讯(记者 金慧慧)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网上未成年人保护与生态治理”论坛20日在浙江乌镇举行。其间,就立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上网等问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晶璞接受了中国网专访。

赵晶璞指出,从现行法整体架构看,网络法治体系建设滞后于社会现实,不能适应未成年人接触、使用网络的迅速发展,尤其是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专项法律措施上,亟待完善。

今年,关于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的立法规范紧锣密鼓,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本月起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拟增设网络保护专章,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有望出台。

“这一系列密集的立法动作,体现了立法机关对社会需求的积极回应。未成年人沉溺网络、接触不良信息、个人信息被滥用等社会问题不断出现,出台立法规范可以从源头和机制上进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填补了我国目前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立法上的空白。”赵晶璞说。

在她看来,加快立法进程表明了国家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生态净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决心。上述法律规定明确了网络信息生产者、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对预防未成年人受到网络不良影响、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着重要意义。

赵晶璞补充说,本次立法除了保护未成年人健康上网,促进未成年人提高网络素养、正确使用网络,还对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不被违法收集和使用进行了明确规定,这将切实有效地保障未成年人的网络权益。

与此同时,赵晶璞指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上网,立法只是一个方面,要真正落于实效,必须依赖政府、企业、行业组织、学校、家长等社会各方的通力合作。

就政府而言,要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法律规范有效实施加强监管,违反法律法规义务的网络信息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服务平台还需承担社会责任。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信息,平台不得复制、发布、传播上述不良信息。要引导平台运用大数据向未成年人推荐、呈现积极健康的网络信息。

赵晶璞认为,行业组织要加强自律,制定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传播者行业准则,对违反行业行为准则的企业加强监管,必要时应提交政府部门依法处理。

对于学校,赵晶璞指出,学校应开展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定期开展家长指导学生网络使用学习班,给家长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家长是管理和引导未成年人正确使用网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履行法定监护责任,”赵晶璞说,“家长应主动学习,提升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能力,合理管理和控制未成年子女使用互联网的时间及内容,教育、引导其健康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