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0月21日讯(记者 金慧慧)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10月21日—26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初次审议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

未成年人保护法作为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综合性法律,对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未成年人保护的基本原则和未成年人保护的责任主体等作出明确规定。

修订草案充实了总则规定,新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强化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第一责任;确立国家亲权责任,明确在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时,由国家承担监护职责;增设了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后的强制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