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0月21日讯(记者 金慧慧)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10月21日—26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初次审议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保护未成年人的第一责任人,家庭是未成年人最先开始生活和学习的场所。修订草案细化了家庭监护职责,具体列举监护应当做的行为、禁止性行为和抚养注意事项;突出家庭教育;增加监护人的报告义务。

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的监护缺失问题,修订草案完善了委托照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