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0月21日讯(记者 郭泽涵)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10月21日—26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初次审议档案法修订草案。
修订草案明确电子档案法律效力,规定:不得仅因为电子档案采用电子形式而否认其法律效力,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档案可以以电子形式作为凭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