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0月21日讯(记者 董小迪)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10月21日—26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审议社区矫正法草案二审稿。
草案规定,国家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社会组织依法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所需的经费应当依照规定列入本级政府预算。
社区矫正机构可以通过公开择优购买社会服务、项目委托等方式,由相关社会组织提供心理辅导、社会关系改善等专业化的帮扶;国家鼓励有经验和资源的社会组织跨地区开展帮扶交流和示范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