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0月21日讯(记者 吴佳潼)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10月21日—26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审议了森林法修订草案。

修订草案规定,林业经营者在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使用林地,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