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0月21日讯(记者 董小迪)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10月21日—26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进行三审,删除了此前有关隔代探望权的规定。

草案二审稿曾对隔代探望权作出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对孙子女、外孙子女尽了抚养义务,或者在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父母一方死亡的情形下,可以参照适用离婚父母探望子女的有关规定,探望孙子女、外孙子女。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认为,鉴于目前各方面对此尚未形成共识,可以考虑暂不在民法典中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进行隔代探望,如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能协商一致,可以通过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