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最高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相关情况。图片来源:最高检

中国网10月17日讯(记者 金慧慧)记者从最高检获悉,2018年1月至2019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食药安全领域犯罪5299件8401人。从今年9月开始至2020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全国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校园及其周边、餐饮聚集区以及涉婴幼儿食品和药品案件。

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 8401人被逮捕、20513人被起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今日在最高检新闻发布会上通报称,2018年1月至2019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以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这四个罪名共批捕5299件8401人,起诉12601件20513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上述罪名案件3259件3669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332件1552人。

据介绍,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至2018年连续五年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2018年8月开展了为期一年的“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2019年3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农资打假工作的意见》,部署开展农资打假工作,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全链条保护。

郑新俭指出,2018年,检察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进行了具有重塑意义的机构改革,提高了执法办案专业化水平。改革后,最高人民检察院由第四、第八检察厅等分别办理包括涉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刑事案件和公益诉讼等案件,各省级检察院也在照此模式进行设置。

开展专项行动严惩涉食药安全犯罪 涉事企业及负责人终身禁业

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全国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覆盖食品药品安全保护的各个环节,将形成强大打击合力,有效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郑新俭说。

郑新俭表示,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打击发生在校园及其周边、餐饮聚集区、农贸批发市场、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农村和城乡接合部、食品和副食品批发市场、冷库物流中心等区域的案件;呈现规模化、组织化、链条化的案件;涉及婴幼儿食品和药品的案件;利用网络、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电视购物栏目等实施的案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舆论高度关注的案件等。

“‘处罚到人’,对违法犯罪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追责,实行从业禁止、终身禁业。”郑新俭指出,此次专项行动还将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加强公益诉讼,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快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涉嫌犯罪案件的网上受理、网上移送、网上监督。

对于涉食药安全的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将给予严厉惩治。对符合批捕、起诉条件的,检察机关依法快捕、快诉,对法院不当裁判依法提出抗诉,及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适时有针对性地制发检察建议,并积极督促和支持配合被建议单位予以落实。

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将制定统一的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和工作规则,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对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反映的监管问题,有针对性开展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郑新俭表示,检察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要注重配合,既要开展个案协作,也要进一步完善信息交流,案件通报、联席会议等机制,形成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必要时,检察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可以联合督办、现场督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