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0月9日讯 据文化和旅游部消息,《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在线旅游经营者包括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自建网站或通过其他网络服务提供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的经营者。

明确了需要取得许可的平台运营者范围;强化了平台的资质审核、提示、预警、监督、处理、报告、保险等相关要求,夯实平台主体责任;并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旅游纠纷的司法解释,对平台做出了民事连带责任的规定。

征求意见稿还对虚假预定、不合理低价游、价格歧视(大数据杀熟)、信用监管等社会热点问题做出了具体规定。

此外,征求意见稿增加了旅游者自损规定,将几种情形下的游客自损列入自行承担责任范围。同时强调,不可抗力、第三人损害发生时,在线旅游经营者的救助义务,未及时救助造成损害的,应对损害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公众可在文旅部官网查找征求意见稿,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邮编:100020,来信请注明“《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字样);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wlscjgc@mct.gov.cn。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0日。

(编辑:董小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