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9月12日讯 日前,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张春雷(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邓西清(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淮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春雷,2010年至2016年,在担任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铜陵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邓西清,2000年至2018年,利用担任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祁东煤矿执行董事、总经理及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在承揽工程、工程款结算、职务提拔、工作调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金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