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8月16日讯(记者 张艳玲)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指出,机构编制工作必须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党中央设立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各民主党派机关、群团机关等各类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领导职数的配备和调整,适用本条例。

《条例》要求贯彻编制就是法制的要求,机构编制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等应当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快完善机构编制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有效实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

管住管好用活机构编制,严控总量、统筹使用,科学增减,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条例》明确,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全国机构编制工作。党中央设立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党和国家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研究提出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定省级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地方各级机构改革工作。

审定中央一级副部级以上各类机构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下简称“三定”规定);统一管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以及调整工作,统筹协调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的职责分工。

统一管理中央一级党政机关,中央一级各民主党派机关、群团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审批上述单位厅局级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垂直管理机构、双重领导并以部门领导为主的机构、派驻地方机构、我国驻外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审定地方行政编制总额、机构限额和职能配置的重要调整,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级行政机构的设置。

研究提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统一管理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以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审批地方厅局级事业单位的设置,指导协调地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

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建设,研究完善党和国家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党中央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要决定,严肃机构编制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