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8月13日讯(记者 彭瑶 实习记者 王植雅) 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消息,截至今天(13日)8时,浙江省除杭嘉湖东部平原一小部分站点超警戒水位外,其他主要江河均已回落至警戒水位以下。未来几天全省天气以多云天气为主。全省汛情已趋于平稳。根据《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和当前汛情,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防指决定于13日8时30分将防台风应急响应调整为Ⅳ级。

省防指日前发布通知,要求有关部门立即成立灾后应对工作组,深入灾区开展灾情核查评估工作,准确掌握受灾人数、房屋倒塌数量和受损情况,市政、交通、水利、电力、通信、供水等基础设施毁坏情况,农村房屋财产损失情况,农作物、水产、养殖等受灾情况以及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并认真核定损失。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灾情核实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安排资金推进灾后重建。

同时,全面做好受灾群众救助安置工作,多方筹措救灾资金和物资,保证受灾群众生产自救和基本生活需要。对因灾返贫的受灾户,要按程序及时纳入低收入农户做好帮扶;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受灾户,要及时纳入低保。加快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不折不扣地落实补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因灾倒房重建户可纳入异地搬迁和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范围。搬迁安置项目和新选址集中建房必须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评估。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工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恢复与民生相关的基础设施功能,确保交通通讯畅通,保证正常供水、供电、供气。各级水利部门全力抓好各类水利设施和渡汛应急工程的修复整治。各级自然资源、建设等部门加强对城区低洼地、涵洞、地下通道的摸排,做好修缮重建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暴雨洪涝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切实加强地质灾害、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等方面的隐患排除和应急处置工作。各地要督促石油、天然气、化学品生产等企业加强对加油站点、油气管线、化学品储藏等设施的巡查维护,要组织相关部门对灾后拟恢复生产的危化企业进行专项评估,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恢复生产。

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疫病监测和疫情报告,严密监视疾病发生和流行动态。各地要积极开展环境清理。建设部门要抓紧组织清淤排涝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牲畜、家禽的疫病监测、消毒和防疫工作,及时对洪灾形成的死亡畜禽实行无害化处理,预防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暴发和流行。

省防指强调,要严肃灾后抢险救援和恢复重建工作纪律,强化救灾款物的使用管理,确保救灾资金专款专用、合理使用,确保救灾物资发放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