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均可以任意选择在售公用通信服务,在用户申请办理业务的次月起基本通信费用按当月应收通信费用的50%收取(用户订制的增值电信业务费用、副卡及代他人付费产生的通信费用、国际及港澳台长途、漫游电话费用等四项费用均按实收取)。广大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可凭身份证、残疾人证等相关材料至各企业自有营业厅办理相关业务。
福建省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要严格业务审核和事中事后管理,各基础电信企业应加强与当地残联的密切联系,严把业务审核关,既严格落实政策要求,又坚决防止扩大化。同时,把降费工作纳入考评指标,层层落实责任,形成要求规范、检查严格、问责严苛、考核到人的闭环管理。
(编辑:彭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