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7月18日讯(记者 李高思)7月18日,“清朗网络空间 伴你健康成长”2019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研讨会在京召开。互联网时代,未成年人是网络“原住民”,相关数据显示,未成年人的互联网普及率达93.7%。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是全世界共同关注的话题,中国政府和社会各界为未成年网络保护做出了哪些努力和探索?其他国家如何推动相关工作?

立法现状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立法需系统化

目前,我国已有的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网络安全法》《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等,目前正在制定的有《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等。

“目前未成年人的互联网立法总体上是分散的,而网络保护制度体系缺乏系统性制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林维说:“网络立法应体现保护未成年人的特点,立法定位和法律适用顺序要明确,应构建科学合理监管体系,厘清各主体责任边界,网络治理还需提高青少年网络素养,尤其需建立多元共治的治理体系。”

“应建立起实人识别的制度,这是所有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立法的前提,即对人的身份进行一定程度的分辨、鉴定和识别。如果这个前提建立不起来,那么后面的网络立法在技术上的推行就会变得困难。应当将业界的技术措施与法律规范的制定进行分工并且完善配套措施。”林维说。

林维还表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要解决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规范之间、与其他法律规范之间的融合与平衡,实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立法体系化,解决权利义务调整与利益分配之间的关系,以及协调国家治理、产业发展、社会责任、儿童保护这些目标之间的关系,实现均衡、健康、有序,并通过一系列的机制设计和规则建立,确保未成年人在权利义务分配中的利益优先性体现。

最后,未成年人网络素养问题是超越法律问题本身的更基础的问题,也是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追求的深层次目标,而网络素养的培育并非仅通过法律和监管实现,而是需要政府、企业、学校、社会,特别是家庭、家长的多方协同努力。

多措并举

促进《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尽快出台

共青团中央权益部联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2018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我国未成年人的互联网普及率高达93.7%,明显高于同期全国人口的互联网普及率,且城乡未成年人上网比例差异逐渐缩小。手机是未成年人的首要上网设备,近七成未成年网民拥有手机。未成年人上网主要是学习、听音乐、玩游戏和聊天,短视频等新兴娱乐类应用也受到青睐。与此同时,未成年人中认为自己非常依赖或比较依赖互联网的比例近两成。

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二级巡视员张蔚红表示,共青团中央将推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尽快出台,针对网络不良信息界定、加强网络信息和服务监管、网络素养教育、预防网络沉迷、网络隐私保护等方面作出规定,明确家庭、学校、企业、社会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中的主体责任;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网络保护”相关内容,尽快构建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基本法律框架。

此外,依托《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工作机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有效清理网络不良信息,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网络隐私信息,打击利用互联网对未成年人实施侵害的犯罪行为。推动网游企业普遍实行防沉迷系统动态监测和实名验证、限制未成年人游戏时长和消费,鼓励企业生产健康向上的高品质网络文化产品。

他山之石

韩国网络游戏严禁午夜向青少年开放

韩国国家青少年政策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张根英(Chang Geun Young)介绍,在互联网青少年保护方面,韩国制定青少年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青少年必须取得父母同意才能玩有潜在危险的游戏,游戏公司有义务告知家长游戏的相关信息,如何管理青少年的游戏时间,以及如何与孩子谈论游戏。

另外,韩国青少年保护法禁止所有电脑端网络游戏在午夜时段向青少年开放。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性别平等和家庭部有义务保护青少年免受网络风险的影响,并帮助受影响青年康复。

“法律上,网络游戏被禁止在午夜时段向青少年开放。但是,只有那些能够验证用户身份信息的游戏才会受到限制。韩国也并非只实行强制性的限制使用体系。”张根英说,“在韩国,有一个“游戏使用时段选择系统”。青少年和父母选择某个固定时段,游戏公司将在该时段向他们开放游戏。另一方面,自小学阶段起,政府正开始提供编程培训,在限制游戏使用的同时,也对青少年进行游戏开发能力的教育。”

网络游戏和智能手机属于公众能够接触到的新型媒介和最先进的信息通讯技术。张根英说:”我们正在尝试拓展更加自发性的控制体系。‘游戏使用时段选择系统’便是其中之一。政府政策正在转向私营部门的自我规范而非仅专注于政府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