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6月25日讯(记者 彭瑶)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6月25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会议继续审议疫苗管理法草案。

草案增加规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应当及时、便民、合理。补偿范围实行目录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草案明确,由国务院规定补偿目录范围、标准、程序,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接种免疫规划疫苗所需的补偿费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在预防接种经费中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