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6月25日讯(记者 金慧慧)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6月25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的议案。

修订草案对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增加了按日连续处罚的规定,对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增加了拘留的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