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6月20日讯 近日,江西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台长杨玲玲(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向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萍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玲玲,在担任江西电视台副台长、台长、江西广播电视台台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且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回扣归个人所有,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金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