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6月19日讯 据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诸葛慧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诸葛慧艳在忏悔材料中表示,自己随着职务变高、权力增大,没有防住老板和下属的“投机”,利用权力为自己、亲友和下属谋利、谋官,完全接受组织处理和法律惩处。

经查,诸葛慧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党性原则,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收钱敛财;为掩盖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与他人串供、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长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诸葛慧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浙江省纪委常委会会议、浙江省监察委员会委务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浙江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诸葛慧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诸葛慧艳违纪违法所得;将诸葛慧艳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审查调查期间,诸葛慧艳在忏悔材料中剖析了其严重违纪违法的思想根源:一是放松学习,放松了对自己思想的改造,把党的要求和组织纪律放到一边,敬畏意识开始缺失,贪欲之心逐渐萌芽。二是私欲膨胀,担任龙游县委书记以后,随着职务变高、权力增大,没有防住老板和下属的“投机”,我的“堤坝”毁于收礼的“蚁穴”。三是价值观扭曲,党性修养懈怠,利用权力为自己、亲友和下属谋利、谋官。诸葛慧艳表示完全接受组织处理和法律惩处,并感谢组织的教育、挽救和帮助。

诸葛慧艳简历

诸葛慧艳,女,汉族,1959年12月出生,浙江金华人,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

1976.01-1978.09 金华罗店中学、双龙中学代课教师

1978.09-1981.08 金华卫生学校妇幼医士专业学习

1981.08-1984.06 金华地区妇幼保健站医生

1984.06-1985.07 借调金华地区卫生局工作

1985.07-1990.08 衢州市卫生局干部,1985.09人事秘书科副科长,1988.04人事秘书科科长

1990.08-1992.04 衢州市卫生局党组成员、人事秘书科科长(1988.09-1991.07 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政史专业大专班学习毕业)

1992.04-1994.11 衢州卫生学校党支部副书记

1994.11-1997.11 衢州市卫生局副局长、党组成员,1995.11纪检组长(1996.04-1996.07 在杭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培训班学习,1993.07-1995.12 在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

1997.11-2000.03 衢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1997.09-1999.07 在北京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政治经济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0.03-2001.12 衢县县委副书记(2001.09-2001.12 在浙江省委党校中青班学习)

2001.12-2002.12 衢州市衢江区委副书记

2002.12-2003.03 龙游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03.03-2005.06 龙游县委副书记、县长,2005.03当选五届市委委员

2005.06-2007.01 龙游县委书记

2007.01-2009.04 龙游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9.04-2011.02 衢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009.05任党组成员

2011.02-2017.02 衢州市委常委,2011.03任宣传部长

2017.02-2017.03 衢州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

2017.03-2019.04 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2017.04当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民族宗教华侨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

2019.04-2019.05 衢州市人大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民族宗教华侨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

2019.02 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2019.06 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编辑:董小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