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5月21日讯 5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欧洲环保协会联合主办的第十七期“案例大讲坛”在北京举行。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指出,要树立全球视野和国际思维,加强国际交流,紧密结合我国环境资源司法保护需求,合理借鉴域外环境资源司法理论和实践经验,提高环境资源司法能力,维护国家环境利益和环境安全。并通过环境资源司法国际论坛、环境资源法官国际互访及案例研讨等方式,向国际社会展示中国司法保护生态环境的坚定信心和巨大成就,提升中国环境司法的国际影响力。

联合国助理秘书长兼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代理执行主任乔伊斯·姆苏娅发表视频致辞,她表示,联合国环保规划署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一方面为中国法官提供环境法治培训,另一方面也向世界讲好中国故事。最高人民法院的十大环境典型案例已发布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全球平台上,表明环境法治可以成为造福人类和地球的重要载体,这是值得世界各国学习的宝贵经验。

本次“案例大讲坛”以“中外环境资源典型案例研讨”为主题,与会人员围绕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环评与邻避中的行政执法三个分议题,就8个中外环境资源典型案例中所涉及的法律和实务问题展开研讨。

8件中外案件既包括被称为“天价”环境公益诉讼案的江苏省泰州市环保联合会诉泰兴锦汇化工有限公司等水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检察机关试点提起公益诉讼以来人民法院首件开庭并宣判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涉“邻避”问题环境评价许可案等备受关注的中方案件,又包括环境德州公民游说团起诉埃克森美孚案、美国起诉杜克能源案、北部平原资源委员会起诉地面交通委员会案等具有典型意义的外方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杜万华指出,案例交流是国际司法交流的重要方面,要以典型案例为载体和纽带开展国际司法文化交流,促进各国司法文明交流互鉴,解决世界各国司法面临的共同难题,向国际社会宣传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的成果和经验,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为世界司法和全球治理贡献中国经验、中国智慧。

据悉,本次“案例大讲坛”作为推动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签署的谅解备忘录的重要举措,是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培训班首次采取“案例大讲坛”的方式授课。(编辑:彭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