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5月15日讯 日前,北京市房山区政协原副主席刘胜国(副厅级)涉嫌受贿案,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高守良(正局级)涉嫌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由北京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胜国,2004年至2018年间,利用担任北京市房山区民政局局长、房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房山区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高守良,2012年至2018年间,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先后担任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书记、理事会副主任、理事长的职务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并造成特别重大损失;2012年3月,利用其担任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书记、理事会副主任的职务便利,骗取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编辑:金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