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4月20日讯(记者 吴佳潼)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4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对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进行二审。

修订草案新增规定,国家对药品价格进行监测,必要时开展成本价格调查,依法查处药品价格违法行为,维护药品价格秩序。

同时,国家鼓励短缺药品的研制和生产,对临床急需的短缺药品及原料药予以优先审评审批。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对短缺药品采取适当的生产、价格干预和组织进口等措施,保障药品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