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4月20日讯(记者 吴佳潼)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4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对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进行二审。

修订草案新增规定,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备案,履行资质审查、制止和报告违法行为、停止提供网络销售平台服务等义务,并明确不得通过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直接销售处方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