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4月20日讯(记者 董小迪)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4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会议继续审议民法典物权编草案,完善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针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难问题,草案新增规定: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针对公共维修资金使用难问题,草案降低了公共维修资金使用的表决要求,将应当经参与表决的业主专有部分面积和人数占比“双过四分之三”同意,修改为“双过半数”同意。

根据草案,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维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