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4月20日讯(记者 吴佳潼)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4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对疫苗管理法草案进行二审。

草案新增规定,国家实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制度。

草案明确,实施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接种后出现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器官组织损伤等损害,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不能排除的,应当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