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4月12日讯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今日发布通知,要求全国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停止播出影视剧项目非法集资类广告。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指出,近期一些机构通过互联网、电视等媒介,涉嫌以投资影视剧项目等名义,面向公众开展非法集资活动,严重影响了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行业发展秩序,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通知,要求即日起,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立即停止播出以投资影视剧项目名义宣传非法集资活动的广告,并举一反三,全面清查所有在播和拟播广告,凡存在类似问题的,一律停止播出。
通知还要求,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严肃查处通知印发后继续播出影视剧项目非法集资类广告的机构。(编辑 李高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