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4月8日讯 据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通报,4月7日,杭州鑫合汇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合汇”)实际控制人陈某某(男,56岁)主动向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投案。

公安机关依法对杭州鑫合汇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依法对该平台实际控制人陈某某及相关涉案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公安机关已开展“鑫合汇”平台服务器数据调取及相关资产查控工作,案件正在依法侦办中。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方式登记报案:关注“杭州公安”官方微信公众号“微警务”——“网络借贷平台投资人登记”,经过实名认证后进行在线登记报案;或下载“警察叔叔”APP,通过“更多服务”——“网安”——“网络借贷平台投资人登记”,注册登录后进行在线登记报案。

投资人还可在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发布全国协查后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也可直接将报案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投资合同复印件、打款凭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原件自己留存)通过特快专递、挂号信等方式邮寄至杭州市香积寺路185号,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经侦大队“鑫合汇”专案组收,邮编310006,咨询电话0571-88951363。

拱墅警方表示,公安机关将依法办案,并依照法律程序适时公布案件进展,请广大投资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通过合法途径理性反映情况、表达诉求,不信谣、不传谣,不参与各类非法聚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