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3月15日讯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3月15日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外商投资法》,这部法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会后的国务院总理中外记者招待会上,李克强总理指出,下一步会推出一系列有关法规和文件,让《外商投资法》顺利实施。
积极推动出台《外商投资法》,是适应新时代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的需要。李克强强调,该法是用法律的手段更好地保护外商投资,吸引外商投资。这部法律是规范政府行为的,要政府依法行政,政府要根据这个法律的精神出台一系列法规、文件,保护外商权益,比如信息投诉机制如何公开、透明、有效。
“我们要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制度,而且要推出新的负面清单。这个新推出的负面清单会做减法,以后还要逐步做减法,非禁准入的范围会越来越大。”李克强说,“还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将修改知识产权法,对侵权行为引入惩罚性赔偿机制,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让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无处可遁。”
李克强同时强调,希望外国政府公正地看待中国企业和国外企业双方自愿的合作,今年我国会继续推进对外开放举措。“中国的开放举措,往往不是一揽子推出来的,每年甚至每个季度都在推出,积累起来就会带来想象不到的巨大变化。”他说。
今年恰逢新中国成立70周年,商务部部长助理李成钢在接受中国网记者专访时认为,在这个时间,出台这部在开放领域具有标志性的法律,正当其时。他表示,《外商投资法》对知识产权以及其他产权保护的相关规定,宣示了中国政府将全面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的立场,让外商能够来得放心,能够待得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