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2月20日讯(记者 金慧慧)今日,最高检联合最高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和司法部发布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简称(《纪要》)。《纪要》对单位犯罪认定问题专门作出规定,要求依法合理把握追究刑事责任的范围,重点打击出资者、经营者和主要获利者。

据统计,在全国检察机关办理的污染环境犯罪案件中,2016年批捕1677人,2017年批捕2936人,2018年批捕4207人,呈上升态势。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万春表示,针对一些地方存在追究自然人犯罪多,追究单位犯罪少,单位犯罪认定难的情况,检察机关加大了追诉漏犯和追究单位犯罪力度,对排污企业、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实施单位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