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2月18日讯 据山东消防总队消息,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和消防员编配情况,北京市2019年在山东省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男性消防员100名,主要从事城市灭火、综合救援以及执勤战备等工作。

山东户籍常住人口可报名

据了解,具有山东省户籍的常住人口可以报名参加北京市在山东省的招录计划。基本条件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和心理健康,品行良好等。

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优先招录。同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26周岁。

招录对象可在2019年1月25日后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网站(网址http://xfyzl.119.gov.cn),注册进入消防员招录在线报名系统,报考意向选择“户籍地报名”和“北京市”。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25日24时至2月28日18时。

具有山东省户籍且报名参加北京市在山东省招录计划的适龄青年,须参加山东省的考核测试,考核项目包括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

新录用的消防员,在北京市参加为期一年的入职培训。工作地点为北京市各区消防支队、消防救援站(中队)。

优先享受地方住房保障等政策

经批准录用的消防员,实行与其职务职级相衔接、符合职业特点并享受与北京市当地招录的消防员同等工资待遇。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衔,对消防员中的优秀业务骨干,可择优选拔到消防院校定向培养,毕业后提任为指挥员。

消防员按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属地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待遇,并根据消防救援工作特点建立伤亡附加保险制度;符合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地方住房保障政策;按规定享受疗养、探亲休假、救济慰问等待遇;在家属随调、子女入学、交通出行、看病就医等方面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

地方政府为入职2年以内的消防员家庭发放优待金或给予其他优待。在消防救援战斗和各项工作中建立功绩的,按规定予以记功表彰并享受相应待遇。

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满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满12年以上、不满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达到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