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2月15日讯 用党费给非党员职工发奖金、公款旅游、公款聚餐......近日,中国铁路总公司曝光了几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党费成非党员职工奖金

2016年至2017年,昆明局集团公司昆明铁路传媒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郑宏庭在担任昆明铁路传媒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期间,组织班子研究并经其审批同意,先后三次将表彰奖励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先进党支部的党组织活动经费,直接打入相关人员个人工资账户,作为奖金发放,共计11500元。

经郑宏庭审批同意,先后三次将一名非党员职工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用党费对其进行奖励,共计1400元。郑宏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奖金予以清退。

公款变烟酒、聚餐费

2017年1月至2018年7月,京沪公司驻济南局集团公司办事处副主任孙瑞海多次使用伙食补助结余款购买酒水、香烟供职工在食堂聚餐使用,合计支出2866元。经孙瑞海批准,办事处违规使用伙食补助结余款组织职工在外聚餐12次,支出5260元,其中孙瑞海本人参加7次,支出3187元。

孙瑞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公款游婺源

2017年2月,经南昌局集团公司南昌供电段工会代干事王成梁提议,工会主席倪斌召集时任工会副主席韩钰等人商议决定,在举办新媒体培训班后安排去婺源旅游。

2月24日至25日,倪斌和工会干部、部分车间工会支会主席以及工会积极分子共计18人,到婺源篁岭景区、李坑等地游玩。门票、食宿、交通、导游等费用合计9420元,开具发票后,经倪斌审批签字,在段工会职工活动费用中列支。

2018年6月,倪斌还安排下属向审计部门提供虚假材料,隐瞒公款旅游事实。

倪斌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由副处级降为一般干部;韩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王成梁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调整岗位;相关人员旅游费用予以清退。

公款旅游、违规报销

2018年7月29日,太原局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室党总支书记、主任邹新军和组织委员高秀峰,组织28名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到山西省屯留县老爷山风景区内上党战役遗址金禅寺参观后,又游览了景区内其他景点。中午全体人员在某酒店用餐,下午返程。

此次主题党日活动支出用餐、租车、门票等费用共计4928元,由高秀峰虚报人数和租车费用等方式在党费中列支。

邹新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由正处级降为副处级;高秀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党总支委员受到诫勉谈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