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2月13日讯(记者 董小迪)近日,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修订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制度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根据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设高级、中级、初级三个级别,分煤矿安全等7个专业类别,这也是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首次被纳入规定。

《制度规定》明确,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或具有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一般应按照专业类别考试。

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实务》2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该证书原则上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跨区域认可办法。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单位规模、注册管理办法等由各地结合实际依法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