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2月12日讯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四川省眉山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付庆一(副厅级)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内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付庆一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

内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付庆一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项目实施和合同签订中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金巨额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